所需资料:
有效护照
2 . 提供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
3 . 申请人公司派遣证明,须注明访问目的及停留时间,费用由谁承担等
4 . 申请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税单
A :申请人近期 2 寸白底彩色照片 3 张。
B :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
C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D :申请人的名片两张。
E :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正式英文担保信原件。担保信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担保信。担保信内容应包括: ① 证明签证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 ② .证明签证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 ③ .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
④ .担保签证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
F :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如系企业,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将在签证申请材料审核后退回签证申请人。
G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正式英文或希伯莱文邀请信原件,邀请信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邀请信。
H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给以色列使馆领事处的英文或希伯莱文信函,该信函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 电子邮件等形式。该信函内容应包括: ① .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签证申请人的关系; ② .以色列邀请方签证申请人的姓名 , 护照号码 , 所在公司的名称及职务; ③ .以色列邀请方邀请签证申请人到以色列访问的目的以及停留的时间;如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 , 请同时注明 . ④ .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签证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
需知:
以色列在中国的使领馆:北京大使馆,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总领馆接受:上海,浙江,江苏地区的签证申请。其它地区的签证申请,您可以致是或传真至
领馆进行咨询。
签证时间: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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